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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伪劣化肥 纪某某等9名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
2018-11-08
生产销售伪劣化肥 纪某某等9名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 范亚康)随着在7月19日,9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公安局成功破获了一起生产、销售伪劣化肥案件,为广大农民挽回经济损失70余万元。
今年4月份,乌审旗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乌审旗无定河镇、图克镇有农民购买了假冒伪劣化肥的线索,并立即展开侦查工作。迫于法律威慑,犯罪嫌疑人纪某某于5月13日到乌审旗公安局投案自首,供述了其从2018年3月初至4月15日,以每吨2050元的价格(该价远底于市场价)向范某购进假冒云南云天化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伪劣化肥340余吨,分别销售给下线谢某某、李某某、安某某,销售额达6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谢某某、李某某、安某某在明知是伪劣化肥的情况下,又通过赚取差价的方式将伪劣化肥销售给无定河镇红境滩村农民的犯罪事实。2018年6月13日,经侦大队民警在河北省将范某、苏某某抓获,经讯问,范、苏二人如实供述了所有罪行。
经进一步调查,在图克镇出现的伪劣二铵系李某所售,李某在接受讯问中,拒不如实交代犯罪事实,称其并不知道所售化肥为不合格产品;民警及时调整侦查方向和进行深入研判,从中发现李某与定边县人高某某资金往来频繁,高某某多次与河北人刘某某有账务往来,最终锁定李某、高某某、刘某某为在图克镇销售伪劣二铵的犯罪嫌疑人,民警迅速将李某、高某某、刘某某抓获,经审讯,李某、高某某供认了高某某于2018年4月份以每吨2350元的价格向刘某某购买了67.5吨伪劣化肥并转手销售给了李某,李某又将所有伪劣化肥分销给了当地村民,销售额共计17.78万元的犯罪事实;在大量的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苏某某、刘某某也供认了用合格化肥掺混多肽颗粒后,根据订货人对包装的要求倒包、灌装后出售获取非法利润的犯罪事实。
截止7月19日,该系列生产、销售伪劣化肥案9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两个,案件成功告破,挽回经济损失70余万元。目前,9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乌审旗公安局采取强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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